“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宋某某无证经营烟草销售业务,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2月14日,安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江双会开了一个特别的庭。因为防疫需要,检察官、法官和被告人都不宜到现场,而本案的被告人认罪认罚,现取保候审在家,因此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顺利完成了这起非法经营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国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服从大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同推进”,并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要求,根据高检院、省市院指导意见,与安国市人民法院、安国市司法局、安国市公安局充分沟通,针对案情简单的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实现“网络刑事审判开庭”。
远程视频依托在线视频系统,法院、公诉人和被告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被告人住所进行视频“无接触”开庭。整个庭审程序严格按照庭审流程,不简化、不对付,法官通过对被告人核实身份,宣权告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发表最后意见等。
远程视频出庭有效避免了人员集中,减少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及办案人员感染疫情的风险,是司法机关在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尝试、新举措。
疫情当前,安国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