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安国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他事项。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确定安国市检察工作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制定相关措施。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决定立案侦查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五)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并对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负责对自侦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掌握社会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八)依法对公安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十)依法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十一)负责市检察机关法律调研工作和法律咨询工作。
(十二)负责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 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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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行政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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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安国市人民检察院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为10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6.5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二、支出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096.53万元
基本支出771.9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81.9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90.02万元
项目支出324.59万元
其中:本级支出167.59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1096.53万元,较上年减少4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万元,主要为政策性人员退休和日常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59万元,主要是中央政法专项支出力度加大及政策性调整劳务派遣人员保险费用。
第三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0.02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6.9万元、取暖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62万元、工会费3.35万元、福利费7.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
第四部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
安国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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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预 算 | 2019年度 预 算 | 增 减 金 额 | 变化原因 |
因公出国经费 | 0 | 0 | 0 | 无增减变化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0 | 0 | 0 | 无增减变化 |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 42.4 | 18 | -24.4 | 厉行节俭,根据实际调减预算支出 |
公务接待经费 | 6 | 6 | 0 | 无增减变化 |
合 计 | 48.4 | 24 | -24.4 | 厉行节俭,根据实际调减预算支出 |
第五部分: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我部门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安置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顺应社会变革,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改造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依法治市,为打造国际化数字中药都,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二)深耕主责主业定位准确,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三)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