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检察院2021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安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 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一)组织检查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安国市检察院本级 | 行政 | 副处(县)级 | 财政拨款 |
二、单位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安国市人民检察院单位的收支包含在单位预算中。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安国市人民检察院的收支包含在单位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单位当年全部收入。2021年预算收入110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9.98万元,包括限额补助0万元、非限额补助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中央及省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安国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单位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1年支出预算110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55.6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13.98万元;项目支出540.36万元,包括本级支出540.36万元和中央及省政法专项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1年预算收支安排1109.98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79.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减少26.56万元,主要是去年单位预算包含了个人保险费用;日常经费支出增加1.98万元,主要是含补发2020年通讯补贴;项目支出增加104.2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2020年未交付预算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安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10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56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64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13.98万元;项目支出540.3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40.36万元和中央及省政法专项支出0万元。
其中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20.14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4.3万元,日常维修费7.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2.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运行实际情况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预算。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科技强检、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推动各项业务深入发展。聚焦安国检察实际,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公信力,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有新作为。
(二)分项绩效目标
一、深化“四个延伸”,全力助推安国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企业维权、环境保护、治安安全、法律宣传援助等方面着手,将检察触角向优秀企业延伸、向药材专业市场延伸、向新型企业园区延伸、向药业旅游文化景区延伸。
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撑起公共利益保护伞
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三、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1.依法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依法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3.依法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
(三)工作保障措施
检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原则,当前和今后的检察工作开展,我们都要紧紧围绕“十六字”,来推进和发展检察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把讲政法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就是让我们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司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增加“四个意识”不是空话,要靠实际行动,用实际行动去体现、去落实。将检察工作直面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当事人,让老百姓在检察工作中、检察官的形象中直观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形象、司法的公正,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通过优质高效的案件,通过忠诚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和促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把顾大局做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核心。就是要求检察机关紧贴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局工作,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履行检察职责,实现检察工作的双赢多赢。一是围绕安国数字化中药都建设,服务当地特色产业经济的发展。二是围绕落实中央部署与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探索拓展案件线索多种渠道,主动向党委汇报案件、及时与政府沟通,协调好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关系,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通过案办理,树立党委政府的权威,促进依法行政,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把谋发展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关键。就是把检察工作重心放在履职办案上,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谋发展就是要用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权,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监督到位。
第二部分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我单位无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内容。
1、预算项目绩效指标:
151001安国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项目编码 | 130683213EEA8PKCCIG1D | 项目名称 | 补发公务交通补贴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4.51 | 其中:财政资金 | 4.51 | 其他资金 | 0 |
补发员额检察官级别调整后公务交通补贴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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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1.保障员额检察官福利待遇 2.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3.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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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发放率 | 通过对员额检察官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提高工作积极性 | 100发放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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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率 | 及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 ≥100时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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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100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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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工作需要 | 能够保障人员日常工作效率 | ≥100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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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员额检察官满意度 | 员额检察官满意度 | ≥100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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